為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行動要求,切實加強海上船舶綜合管控,根據《國務院對清理、取締“三無”船舶通告的批復》和《山東省規范海洋漁業船舶捕撈規定》等法律法規,市政府決定對海上“三無”船舶進行規范管理,對非法從事漁業生產、客貨運輸、休閑娛樂、體育運動的海上“三無”船舶進行嚴厲打擊,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自2021年5月10日開始,市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三無”船舶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重點整治對象
1.轄區海域范圍內所有無船名船號、無船籍港、無船舶證書的船舶;2.套用假冒他船船名和船籍港、偽造船舶證書和證書登記事項與實際不相符合的船舶;3.轄區海域范圍內證書證照過期失效船舶;4.非法制造的簡易泡沫筏船、外敷鐵皮或玻璃鋼夾心而成泡沫筏船;5.非法養殖使用“三無”船舶;6.非法制造“三無”船的船廠和非法制造簡易泡沫筏船的作坊。
三、整治措施
1.嚴禁“三無”船舶在我市管轄海域、港口碼頭、通海河道航行、停泊、作業。
2.“三無”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及其他權利人應當積極配合所在地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3.對查獲的“三無”船舶、艇筏,全部予以沒收拆解。
4.對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海警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鼓勵和歡迎社會各界踴躍舉報“三無”船舶,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舉報電話:0535-3233349。
特此通告
海陽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6日